服務質量指標
預設達標率
1.
證書申請審核及排期服務,需於既定時間內回覆證書用戶(包括證書新申請及續期申請):
個人申請–即日回覆(申請人需親臨註冊署)
商業機構申請–申請表數量不多於五十份,五個工作天內作出回覆審核及安排證書登記日期;並按確認之登記日期簽發證書。
政府部門申請–申請表數量不多於五十份,五個工作天內作出回覆審核及安排證書登記日期;並按確認之登記日期簽發證書。
98%
95%
2.
證書登記服務:
20分鐘內完成登記及簽發一張證書。
90%
3.
合格證書中止服務:
註冊署於收到申請表當日起計時,有關之電子證書將會被中止十個工作天。倘於十個工作天內該申請仍未能得到確認,有關之電子證書將會被還原。
4.
證書撤銷服務:
註冊署僅在收到已簽署的申請表正本及當該申請被核實當日起計,有關之電子證書將會即日被撤銷。
註-僅適用於合格證書:註冊署在收到證書撤銷請求時,但該申請未獲核實前,有關之電子證書將會被中止十個工作天。倘於十個工作天內該申請表正本仍未能得到確認,有關之電子證書將會被還原。